市民政局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积极推进我市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好社会救助体系,织密社会救助网,真正做到了“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困”。
严格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该局严格申报审批程序,明确了30条不得享受低保的具体条款,认真搞好复核,强化动态管理下的“有进有出、应保尽保”。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89624人、农村低保对象243744人,今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8895万元、农村低保金21926万元。城区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50元,县(市)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20元。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100元提高到2380元,县(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040元。新标准从10月1日起施行。
全市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提升。我市自2006年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以来,多次对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救助制度的保障范围、筹资标准、救助标准等进行调整。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困难群众部分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再次对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特殊门诊救助标准等进行提高,新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共医疗救助7097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545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农村五保供养成效显著。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22210人,集中供养10089人。截至目前,今年共发放五保供养金4498万元。为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我市城区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720元提高到4200元,县(市)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240元提高到3660元。新标准从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敬老院的服务管理水平,该局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20所敬老院的新建、改扩建或功能提升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800万元,市筹集下拨675万元,目前已基本完工15所,5所正在建设中。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市孤儿保障工作扎实有效,今年共为全市2198名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1005.3万元。
推广“汝阳模式”,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络建设。近年,我市民政部门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汝阳县的县、乡、村三级救助网络建设,受到民政部、省民政厅的肯定,被誉为“汝阳模式”。我市日前召开今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联席会,在全市全面推广汝阳救助模式,年底各县(市)区都要建成三级救助网络,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常态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变“被动求助”为“主动救助”,确保救助网络的全覆盖,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
切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我市今年以来共发生干旱、洪涝、风雹灾害6次。截至目前,灾害共造成全市203万多人次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110人;因灾倒塌民房747间,严重损坏房屋608间,一般损坏房屋1078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18万多亩。特别是汛期的干旱灾害,是我市63年来旱情最严重的一次,该局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三级旱灾补助资金1005万元,解决了我市因旱受灾群众的饮水、口粮等生活困难问题。
(刘亚龙 高燕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