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法官宣誓。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法受理的案件,包括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等11类。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