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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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日 星期

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综述之十三

本报记者 申利超

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把洛阳建成中原经济区重要增长极、文化示范区、最佳宜居地、开放创新城,就必须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围绕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审视我市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科学立法,阳光立法,不断提升法治水平

立法是法治的基础,立法的质量决定着法治的水平,立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决定了其必须是“零失误”。

2003年,我市建立了政府立法顾问制度,从本地高校、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选聘立法顾问,目前,我市有立法顾问18名。去年以来,立法顾问共参与了10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修改论证工作,提出修改意见900余条,多数意见被吸收采纳。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法治国家不但要求有健全的法律,而且要求法律必须是“良法”。近年,我市的地方立法在着力突出地方特色、维护法制统一的同时,下大力气在民主立法、阳光立法上做文章,以公开保证政府立法的公平公正。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市在立法选项、起草机制、论证和协调机制、审议机制等方面与先进城市存在的差距。

“只有拓宽立法项目征集来源渠道,建立和完善法规立项审查论证机制,使每一部法规都能充分反映我市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需要,才能增强立项的科学性、权威性。”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称,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建立立改废释并举机制,增强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向市委报告制度等,自觉接受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法律的关键在实施,只有把“纸面上的法”真正落实为“行动中的法”,才能保证立法的成果得到有效贯彻,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一线民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全面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卷宗网上生成、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形成”的执法办案新机制,筑起规范执法防线,坚持严格执法。

最近,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建了34个新型合议庭。新型合议庭独立负责案件的开庭、审理、裁判,除法律规定外,庭长和主管副院长不再签发法律文书。“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催生的新型合议庭,去案件审理的‘行政化’,使案件审理从以前的‘层层把关’转变为‘谁审理谁拍板’,为案件质量系上了一条保险绳。”该院相关负责人称,审判作为诉讼的最后一环,法官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维护司法公正。

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政法机关将强化严格执法,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政法队伍能力素质,有力推进平安洛阳和法治洛阳建设,为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知法学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法治洛阳建设

社会和谐需要公民处处遵法守法,让法治观念根植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并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

“六五”普法以来,我市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增强公民法治意识。通过组织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我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继续利用法治文化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阵地,将法治知识、历史文化、牡丹元素等内容相结合,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同时,通过鼓励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队伍,让更多人参与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增强群众对法治的认同感,形成全民知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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