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洛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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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6日 星期

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为全面推进名副其实副中心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上接01版)

2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一是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六五”期间,市依法治市办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对5类重点对象下发了加强其学法用法工作的文件;为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在全市开展了“与法同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参加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巡展活动,弘扬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维护青少年权益,加强重点青少年帮教工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全市公务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针对不同职务级别、不同年龄段的公务员进行测试。

二是以主题活动引领“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为全面实现“六五”规划的工作目标,2012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2013年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法治洛阳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2014年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开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着力开展纪念日、主题宣传周、宣传月法治宣传活动、“六个一”活动和实施法律“六上”工程。各地、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和本地区、行业、单位的特点,利用节假日及与自身职能相关的纪念日、主题日等,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确定“法律六进”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宣传各类与其业务和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上墙面、上媒体、上书本、上课堂、上广场、上舞台”,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满足基层群众的学法需求,提升普法效果。新安县通过电视、广播、短信、手机报等渠道宣传法治常识和法治典型案例;栾川县充分利用广场、公园、街道、课堂、传媒等,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西工区将传统文化教育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长廊;市工商局在认真抓好全员化干部法律培训的基础上,通过“五个结合”,实现普法宣传常态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把普法工作融入办税流程和纳税操作实务过程中,大大提升了宣传的渗透力和辐射力。

3 选准载体 搭建平台

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一是全面部署,分类实施,建立长效推进机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各类法治创建标准和考核细则,形成了靠制度推进全市法治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依法执政,严格执法,运用法治方式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推动政务环境和政法环境创优,将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治理“中梗阻”现象、开展重点科室评议等活动为抓手,推动政务环境创优;通过积极整顿机关作风,对全市35个服务类、75个执法类、98个综合类重点科室每季度开展评议,评分排序、奖优罚劣,从而大大提高了行政效能。积极推进政府决策法治化、制度建设规范化和行政监察精细化,通过不懈努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行政执法培训、政府机构绩效考核、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等方面亮点纷呈,不少做法得到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肯定,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广泛关注。

三是崇尚法律,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首先保证办案的独立性。积极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建立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件评查、综合管理的办案机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其次提升执法的规范性。大力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着力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保障程序公正,着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最后增强司法的透明性。坚持司法公开,推行阳光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加强司法监督,不断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

四是学法尊法,用法守法,构建和谐社会。“六五”普法以来,我市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六类创建活动,提高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六五”普法以来,经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宜阳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涧西区被确立为全国普法办联系点;栾川县庙子镇庙子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偃师市岳滩镇岳滩村等3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十佳民主法治村(社区),另外还有105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

4 立足稳定 关注民生

大力推进专项依法治理

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治理”的原则,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服务民生,协调妇联、旅游、国土、劳动人事、民族宗教等部门开展法治行业创建,推动我市法治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各地各单位依法履职,强化专项依法治理。孟津县在县、镇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洛宁县按照“抓普法夯实基础,抓制度促进规范,抓服务营造氛围,抓示范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参与民主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权,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近年,针对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土地征用、房屋补偿引发的矛盾,市中院开展了为重点工程提供专项司法服务保障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市政府法制办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监督作用,对全市41个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立卷归档、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等行政执法中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创建工作。市卫计委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学法制度,通过法治讲座、法律知识集中培训、以案讲法、撰写学法心得和法律论文、普法考试等形式,提升全系统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5 思想引领 夯实基础

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组建了洛阳市“六五”普法三团,即由31名专家学者组成的普法讲师团、2000人规模的志愿者服务团和25支文艺队伍的法治文工团。“三团”成立以来,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讲250多场、辅助参与大型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举行各种规模的法治文艺会演40多次,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是以法治文化活动为契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省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中,引导各行各业的群众,在书画摄影作品和文艺作品中学习法律、伸张正义、追求和谐,我市共34幅作品获奖,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获得优秀组织奖。在全省法治文艺会演活动中,我市共有8个法治文艺团体、10名法治文艺骨干获得嘉奖。

三是以“亮化”工程创新法治文化宣传形式。我市创造性的实施“法律亮化工程”,依托现有的LED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市形成亮丽多姿、流光溢彩的宣传模式。

四是以“亮点”工程引领法治文化建设。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思路,在机关、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利用广场、公园、街道、课堂、传媒等法治文化阵地,多层面、多领域,遴选建立了法治文化创建示范点,收到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良好效果。嵩县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六个四”工程,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法治教育基地、机关法治文化品牌、法治文化生活区等;市人民检察院着力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上出精品,以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程建宇为原型,拍摄的检察题材普法故事片《火红的杜鹃花》被评为十八大普法献礼影片。洛龙区斥资20万元打造“盛唐至尊”法治文化广场,广场紧邻市民集中居住区,古色古香的建筑风格与丰富的法治宣传内容相得益彰;广场四周悬挂着40条法治宣传标语,简洁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画面,讲述着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常识,内容涉及群众最关心的醉驾入刑、人民调解、食品安全、拆迁安置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市地税局以伊尹、范仲淹、程颐、程颢等在洛阳生活过的历史文化名人及其推崇的价值理念“礼、德、公、和”等为基点,延伸出现代税收法治的秩序、诚信、公平、和谐等价值理念,打造了具有历史特色的税收法治文化广场。

普法春风拂万家,法治甘露润心田。“六五”普法以来,全市各级各单位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8811次,设固定法治宣传栏3695个,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637个,法治宣传广场、公园375个,法律图书角1753处,发放宣传资料93万多份,发送手机报普法彩信2600余条,通过LED屏播放普法标语、宣传片、法律法规2.8万多条(个),全市形成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将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面推进名副其实副中心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王洛安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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