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峰)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今年6月29日至7月28日,市委巡察组对嵩县和西工区进行了常规巡察,这是今年市委的首轮巡察。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10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县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
据悉,市委巡察组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四个着力”要求,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通过大会动员、问卷调查、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深入走访、受理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掌握了有关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巡察组发现嵩县的主要问题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责任传导层层递减;个别单位执行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公款吃请、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工程建设、惠农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违纪违规问题多发,违规使用土地、擅自改变容积率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领导干部行为不端,为政不廉;执行干部政策不够严格规范,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
巡察组发现西工区的主要问题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不够严格;对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督制约不到位,腐败问题易发,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个别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等问题,“四风”问题治理不够彻底;执行干部人事政策不到位,机构编制管理不够规范,干部超职数配备消化任务较重。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将按规定移交市纪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委巡察组向嵩县和西工区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与建议,要求被巡察县区党委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做到件件有落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求被巡察县区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整改落实情况,被巡察县区党委要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