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陈念鹏)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使其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记者昨日获悉,市纪委近日出台《全市县(市)区党(工)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及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一把手要报告廉洁从政情况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经常性提醒教育,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述责述廉的对象是全市各县(市)区党(工)委书记。述责述廉内容以《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为基本依据,重点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本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情况。《意见》还指出,可结合实际增加述责述廉内容。
述责述廉对象将接受现场评议
《意见》明确,市纪委全会每年安排1次至2次县(市)区党(工)委书记述责述廉活动。述责述廉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具体内容由市纪委确定,并提前将相关事项通知述责述廉对象及其所在单位。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意见》要求,述责述廉对象确定后,市纪委将组织部分纪委委员、廉政监督员等,深入述责述廉对象所在辖区、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及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结束后,市纪委还将向全体市纪委委员通报前期工作,下发征求意见表,收集市纪委委员对述责述廉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并由市纪委委员对述责述廉对象提交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核。
市纪委全会将听取述责述廉对象的报告。《意见》提出,市纪委委员可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出问题,要求述责述廉对象予以说明。进行述责述廉时,可邀请部分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参加。市纪委委员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现场评议、质询,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市纪委将结合述责述廉对象的述责述廉内容和市纪委委员的评议、质询,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市纪委将对评议意见、建议和测评结果及核实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向述责述廉对象进行反馈,并对其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和解决。
述责述廉结果将成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该负责人介绍,县(市)区党(工)委书记的述责述廉报告、测评情况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将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此外,述责述廉结果将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述责述廉结果较差的,由市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根据具体情节,分别进行约谈、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有违纪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