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发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骨干作用?
答: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提供公益文化服务的主要载体。十七届六中全会报告中提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再次强调要发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
当前要充分发挥其骨干作用,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发展的主动性。
第二,强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服务功能。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明确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
第三,增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活力。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利用自身优势,认真研究新时期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增强自身发展的活力与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