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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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4日 星期

民生短讯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不少车主对新车“6年免检”仍存在误解,因未按时领取并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在路上被民警查获处罚。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之后的非营运轿车、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仅是在按检验周期检验时免上线检验,直接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车主依然需要按照检验周期申领并张贴检验合格标志。可享受“免检”的车主需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就近前往市区各车管中队和县域各交警大队免费申领。

(苏楠 田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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