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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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9日 星期

责任要明确 运作要规范 要素要保障
—— 四论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洛 平

任务明确了,就要想方设法完成任务。想何“方”?设何“法”?

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议上,副省长、市委书记李亚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力”从何来、怎样推“动”、如何成“效”?李亚提出了几个必须把握好的关键环节,那就是在科学谋划的基础上,责任要明确、运作要规范、要素要保障。这,就是项目建设的方法论。

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和发展了“过河理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重视具体的工作方法:“抓好落实,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良的作风很重要,建立科学管用的制度和机制同样很重要。”

今年,洛阳计划实施368个省、市重点项目,一大批事关“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大项目将陆续上马。如果没有科学管用的制度和机制,项目就可能落而不实、推而不畅,“责任要明确、运作要规范、要素要保障”就是要解决“桥”和“船”的问题。

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议上,伊川县作了典型发言。该县的大项目、好项目多,在项目落地推进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最近,该县不少项目建设指挥部和工地发生了一些微妙变化:“挂图”上阵、计划“上墙”。该县要求每一个项目都要制订具体详细的建设计划,明确每季度、每月、每周甚至每一天的工作进度,“落实要求不隔天,企业诉求不过夜,服务项目全天候”。

反观有的地方,项目推进迟缓,有的始终停留在纸上,有的成了长期停工、阻碍交通、影响形象的“半拉子”工程,有的甚至存在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恶意阻工等行为。这就是“方法论”出了问题,在制度和机制上没有切实做到“责任要明确,运作要规范,要素要保障”。

项目责任不明确,就会“九龙治水”,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按照“列单子、明责任、保要素、重实效”的要求,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领域的项目建设工作。要明确分包责任、明确目标责任,有计划、分步骤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要实行台账管理、强化监督问责,全程督查、跟踪问效,对进展缓慢、完不成任务、持续落后的项目责任主体要严肃追究问责,对“半拉子”工程要深究根源、逐项攻坚、从严问责,不能成为“永不竣工的工程”。

项目运作不规范,就可能走弯路,甚至走错路。

一方面,我们要依法依规办事。不管是项目审批、报批,还是招投标、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都不能打擦边球、踩红线,更不能暗箱操作、搞潜规则。要完善联审联批制度,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对暂时不符合条件走不通的项目要指出路径、跟进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实行“一站式”“一条龙”审批,不允许互设前提、推诿扯皮。另一方面,我们要规范推进机制。项目建设不能有“糊涂账”,要及时掌握情况、定期督导推进,把项目建设考评结果纳入对各地各单位的年度考核。

项目要素不保障,再好的项目也只能是纸上谈兵、画饼充饥。

我们要破解融资难题,在用好政府投资、银行贷款的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手段,推广运用PPP等模式,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要做好土地供应工作,把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全市土地利用规划,既区分轻重缓急,将急需的土地及时供应到位,又着眼长远,结合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旧城及城中村改造,将该调整的土地调整到位、该征迁的土地征迁到位;要做好环评、安评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传统产能的达标改造,为新项目腾出环境容量,并使项目建设建立在安全发展基础上;要优化发展环境,严厉打击蓄意敲诈、恶意阻工、强揽工程等不法行为,营造支持项目、服务项目的良好环境。

“会为”才“有为”。项目建设这场硬仗,最考验干部“会不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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