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在中小学设立道德与法治课,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近年,我市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让青少年知法懂法,少走弯路。
各种普法“新招”,让学生知法懂法
“早在2007年,我市中小学生就开始学法了。”市教育局政法科科长易天水说。近10年来,市教育局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通过多种途径,让中小学生知法懂法:选聘法制副校长,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中小学“开学第一课”由法官或律师授课,全市每年讲千余场次;县(市)、乡(镇)检察院检察官与中小学校“结对”,开展法律援助帮扶工作……
市二中是河南省优秀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基地。多年来,该校开设法制课对学生进行教育,教材、课时、人员一个不缺,每学年举办法制主题班会课大赛,学生全员参与,形式多样。
此外,我市还在全省较早开展“律师讲师团进校园”活动,律师用身边案例讲授刑法知识、犯罪预防等知识。
漫画说法、话剧演法、律师讲法……各种形式的中小学生普法教育,让法“入耳入心”;建立“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基地”,进行法制教育的体验式教学,让学生知法懂法。
从“法制”到“法治”,让青少年少走弯路
“七五”普法规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在这里,“法治”替代了以往的“法制”。
洛阳师范学院马列理论教研部副教授韩淑杰说,“制”指具体的法律制度;“治”的外延更加宽泛,内涵更加丰富,既包括法律制度,也包括治理。这一字之差,反映了法治宣传教育适应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内涵要求的变化。
据了解,我市少年法庭每年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有300多起,其中大部青少年分因为缺少法律意识、意气用事、盲从冲动、行为偏激、缺乏引导而走上犯罪道路。
韩淑杰认为,对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就是在让其知法的基础上培养其法律信仰和法律精神,使其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护法习惯,让法治的阳光照进青少年内心,让他们少走弯路。
加强师资培训,为法治教育“护航”
《规划》要求,在中小学设立道德与法治课,在中考、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这就意味着法治课将排入正式课表。
《规划》还要求,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中小学要配备1名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专任教师。
目前,在我市中小学课本中,《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都涉及法治教育内容,但只是课本内容的一小部分,很多小学的品德与社会课教师都是由班主任或者大队辅导员兼任。
市律师协会派出资深律师对全市部分中小学校长、法制教育骨干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业务水平,至今已培训人员600余人次,但不能完全“解渴”。
对此,易天水说,今后,我市会按照要求,以城市区为试点,逐步向县(市)延伸,通过培训等手段培养法治教育师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聘请专任法治教育课教师。
本报记者 常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