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姜明明)民间投资是社会投资的重要支撑。日前,《洛阳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从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加快政策贯彻落实、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方案》明确,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用地、用工、用电、用气等成本,全面落实国家减轻制造业增值税税负、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评审、评估、检测等各类涉企收费,为企业减压减负。
《方案》鼓励在房地产、制造业、商贸旅游等一般竞争性领域,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资产证券化和公开拍卖经营权或所有权等方式,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双创”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高成长性行业,积极培育新动能。
根据《方案》,我市将清理限制民间投资的各种不合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文件,清除政策限制和障碍,解决部分政策执行中的“贴标签”问题,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方案》明确,再精简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和部门内部办理审批的流程和环节。进一步做好取消和下放核准权限的承接工作,落实企业自主投资权。
《方案》对规范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作出说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和提供中介服务材料。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设置依据、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方案》要求,一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将得到缓解,如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小微企业提供担保;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特许经营权、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收费权、知识产权、股权等无形资产开展质押贷款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