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冰 通讯员 徐伊歌)昨日,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即日起至2017年1月13日,市政府将首次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工作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根据《洛阳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纳入其中,主要考核这3个领域的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质量宏观管理、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建设等质量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分A、B、C、D四个等级。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考核结果为A级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能工作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考核结果为D级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先树优。对在质量工作考核中存在瞒报、谎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