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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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0日 星期
我市出台促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意见
发展机器人产业 最高可获千万元奖励


本报讯 (记者 孙小蕊 通讯员 杨蒙蒙)开设机器人专业,奖!引进优秀人才,奖!获得国家及省科技重大专项,奖!

我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迎来利好消息。记者昨日从市工信委获悉,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我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20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形成5万台(套)机器人整机制造能力,并培育形成2个百亿级机器人产业集群和1个千亿级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努力将我市建成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研发和生产基地。

根据《意见》,我市将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智能装备等领域,开展核心竞争力提升工程、“131”重点企业培育工程、产业化加速工程、招大引强工程、重点领域示范应用工程。

培育一个产业,政策扶持必不可少。《意见》提出要从7个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市场推广

对我市列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名单的产品,由本市企业采购应用的,按照其销售金额的10%给予应用企业奖励;销往市外的,按照其销售金额的5%给予生产企业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人才引进

自今年起,对经教育部门批准开设机器人专业的高校、职业院校,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财政给予每所学校连续三年100万元/年的办学补贴。

●技术创新

对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企业获得国家及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资金的,由市财政按照1∶1比例跟进支持,最高支持1000万元。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载体,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金融支持

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企业享受还贷周转金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创业创新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等投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项目。

●智能化改造

对经国家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由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省认定的智能制造工厂试点、智能制造车间试点,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发起设立智能化技术改造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传统行业智能化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

市产业优化资金优先支持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智能装备产品的产业化项目建设。对申请银行贷款贴息的项目,根据项目贷款额度,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全额贴息,期限一年;对申请补助的项目,由财政部门按照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6%给予一次性补助。贴息或补助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参加展会

对参加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组织的各级博览会、展销会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企业、科研院所,由市财政对展位费进行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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