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大报位于伊川县枫丹白露5号楼二单元6层西门房产一套,房屋所有权证:伊川房权证11834号。经《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0329执恢582号之三,《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0329执恢582号执行过户苗晓展所有。因房屋所有权证未能收回,现依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168号令)第四十一条规定,将翟大报所持的“房屋所有权证”(伊川房权证11834号)公告予以作废。
伊川县房地产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