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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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日 星期

退(免)税激发出口贸易活力


近日,我市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出口企业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在市国税部门办结了今年的首笔退(免)税手续,获得了6700多万元的退(免)税款。“这笔钱对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有重要意义。”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说。

去年,市国税部门为全市446户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16.21亿元,同比增长12%,有力支持了我市外贸企业出口,促进了全市外贸经济发展。

出口退(免)税额增幅较大,意味着我市外贸出口额大幅增长。据洛阳海关统计,去年我市外贸出口额为117.6亿元,增长16.2%,出口额创我市历史最高,排全省第二名。

“出口退(免)税能减轻出口商品的税收负担,对促进出口贸易增长有积极作用。”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说,为了使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更加便捷,市国税部门积极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力出口企业轻装前进。

为了让优质企业享受更好的服务,根据《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评定要求,市国税局以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依据,综合出口企业的资产状况、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纳税遵从度等进行评定,将出口企业从高到低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四个等级进行管理。在退(免)税时限、审批程序上,等级越高的企业申请退(免)税需要的时间越短、审批程序越简单。

从去年我市出口额来看,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依然明显,这些企业通常规模大、信用等级高,在退(免)税分类管理中分类靠前。“分类管理让龙头企业得到了更优质的服务。”该负责人说,按照规定,一类企业申请退(免)税后,市国税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而实际上,市国税部门通常在企业申报当天,就能为一类企业办结退(免)税手续。

去年,市国税部门共为一类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3.76亿元,占全部出口退(免)税额的23%,使龙头企业对我市出口贸易的带动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无纸化退(免)税的推行,也进一步简化了操作流程。去年,市国税局试点企业进行无纸化申报63户,由原来纸质报表传递退(免)税手续改为税务机关向人行发送电子数据退(免)税模式,简化了退(免)税手续,大大缩短了退(免)税办理时间。

此外,我市将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办理权限下放到县级国税部门,将两级审核办理改为一级审核办理,使全市平均退(免)税时间由原来的16个工作日缩短为9个工作日。同时,我市还将38项出口退(免)税业务中的28项由审批办理改为在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理,即办业务比例达到73.7%。

“今年,我们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优服务’与‘强管理’双向发力,持续助力全市外贸增长。”该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贾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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