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市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5月3日上午,在伊滨区寇店镇掘丁路与和谐路口,一货车转弯时与一电动车发生事故,驾驶电动车的李某珍当场死亡。伊滨交巡大队、伊滨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货车司机吕某文控制。
事故现场勘验结束后,民警依法对肇事货车进行扣押,在拖离肇事车辆过程中,死者亲属情绪激动,阻挠拖车并辱骂、殴打处警民警,致民警受伤、执法记录仪损坏,引发大量群众聚集围观。随后,增援警力将涉嫌妨害公务的李某伟、李某涛等10余人依法传唤。
据警方通报,经全面调查取证,肇事司机吕某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5月3日晚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伟、李某涛、赵某良、李军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于5月4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警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任何公民和个人都应当积极配合民警执法,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对于挑战法律权威,无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辱警、袭警、黑警和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