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平等申请办理下列房产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该国有建设用地原为划拨国有土地,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中心城区划拨土地上房地产转让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洛政〔2017〕38号),现予公告,向社会征询异议。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6号 电话:63305876 65987867 联系人:刘辉 许江洪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