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向伊川农商银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8〕第142号)文件,同意伊川农商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核准额度自决定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伊川农商银行在业务拓展方面,再次走在了全省农信系统的前列。
二级资本债券是商业银行为增加二级资本公开发行的债券。商业银行资本由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甚至三级资本构成。二级资本亦称附属资本或补充资本,是商业银行资本基础中扣除核心资本之外的其他资本成分,是反映银行资本充足状况的指标。银行二级资本债券的发行,既可以解决长期资金的来源问题,还将直接作用于下一步的业务和资产规模的扩张。二级资本债券的发行,一方面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满足了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拓宽了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对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效益、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还有利于银行进一步强化资本约束,提升内部转移定价水平,引导业务向低资本消耗、高资本回报的方向发展。
在当前强监管的环境下,二级资本债券发行资格的获批是中国人民银行对伊川农商银行的认可,是伊川农商银行自觉强化公司治理、科学规划、审慎经营的成果展示。下一步,伊川农商银行将严格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各项业务,特别是新业务的又好又快发展。 (周红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