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几万元“服务费”就能买到经济适用房房号?近日有市民反映:部分中介、个人声称,交钱就有条件买到经济适用房。18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经济适用房诈骗风险防范公告(以下简称防范公告),提醒市民切勿听信此类不实传言,以防上当受骗。
前不久,正有购房打算的市民王女士听朋友介绍,“朋友的朋友”可帮忙购买经济适用房,房源是位于武汉路附近的遇驾花园,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但需额外交9万元“服务费”。多次联系后,王女士提出先看户型,这位“朋友的朋友”先是满口答应,后又一再拖延看房时间,最后则声称交一定费用后,“公司”会统一组织看房。
市民赵先生也有类似经历。上个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声称在中介机构工作的人,此人称交5万元“服务费”就能买到一个经济适用房的房号,房屋面积在80平方米至90平方米,面积越大,“服务费”越高。
记者走访市场了解到,这些声称交“服务费”就能获得经济适用房的人,身份很难核实,他们大多经人层层介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联系;他们口中的“公司”“中介”也是云里雾里,绕来绕去说不清名称。除了遇驾花园等已公开分配的经济适用房房源外,幸福城、绿洲花园等我市尚未开始公开申购的经济适用房房源,也在他们的“服务”范围里。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部门为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针对日前市场上有关交“服务费”购买经济适用房房源的传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18日在其网站上发布防范公告称,符合销售条件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所有房源都要进行公开认购,认购过程由市纪检、公证、新闻等相关部门全程监督,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听信传言,以防受骗。
对于幸福城、绿洲花园等经济适用房项目,该公告称,市价格主管部门正在对其进行销售价格核定,尚未办理预售许可证,不具备认购条件,具体认购时间尚不确定。若市民遇到相关情况,可向市房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63223229),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报记者 赵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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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群体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呢?如何申请?
申请条件:
■ 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且已满1年;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 无房户、购买过房改房(含集资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或个人;购买过商品房(含二手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家庭或个人;
■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需满23周岁;
■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程:
■ 经济适用房项目具备认购条件后,将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网站(www.lyzbj.org.cn)上发布认购公告。
■ 申请人或配偶须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到开发企业接待中心领取审批表,并按预约咨询时间到项目接待中心咨询。
■ 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申请资料(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车辆情况证明、工商注册情况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 到开发企业办理预约受理单,按预约时间到市民之家一楼B10、B11窗口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 初审符合条件的,根据所申请小区抽号公告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抽号,抽取选房顺序号后,在指定时间、地点选房,选房后缴纳购房款。
■ 经初审、复审后,将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或个人)的购房信息在媒体上分批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赵佳)
(注:申购条件及流程,均以市房管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