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城街道办事处印发了《关于建立社区居民小组监督监察组的工作方案(试行)》,将监察力量延伸至基层社区,推动对社区、居民小组党组织监督监察全覆盖。
该办事处在辖区各城市社区成立监督监察组,每个社区设组长1名、成员2名,由作为中共党员的街道干部、居民代表和党员代表担任,人员通过公开选举产生,并在各社区、居民小组公示。
监督监察组对各社区居民小组实行全面监督监察,列席社区居民小组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审查财务支出情况和发展党员情况等,重点监督社区居民小组党组织、居委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管住“微权力”,杜绝“微腐败”。 (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