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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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4日 星期

硬起“铁手腕” 整治“散乱污”
洛龙区“散乱污”企业治理“清零行动”取得实效

如果在你的生活区,既有木材加工厂,又有石材加工厂,白天粉尘飞扬,夜晚噪声不断。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你的心情肯定会很不舒服吧?

洛龙区安乐镇军屯村很多群众,曾经有一段时间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在该村周边,散布着3家木材加工作坊、3家石材加工作坊、3家砂石料加工作坊。

近日,随着9家加工作坊被彻底取缔,昔日粉尘飞扬、噪声不断的情景一去不复返了!对此,军屯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提起过去这些小作坊的粉尘污染、噪声污染,今年54岁的村民王金芳依然一肚子气:“以前,加工木材的锯末、锯石材的粉末,有时像雾一样,吸入身体危害非常大。再就是他们夜间经常加班,吵得住在附近的人睡不着觉。”谈到这些小作坊被彻底取缔,王金芳高兴地说:“感谢洛龙区的各级部门,真是替群众办了一件大好事!”

安乐镇军屯村9家加工作坊被彻底取缔,是洛龙区硬起手腕强力整治“散乱污”企业的一个缩影。

今年3月下旬,洛龙区根据《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通知》,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清零行动”,依法依规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彻底治理。

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3月中旬,洛龙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彻底摸清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逐一登记备案,实行清单制、台账式管理。此次“散乱污”治理剑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产生污染物对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和危害,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非法排放的企业。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废塑料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等小型加工作坊。

经过彻底排查,自2018年8月以来,在各级环保督查组和辖区群众的帮扶支持下,洛龙区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86家,全部列入整治取缔台账。由该区分管副县级领导组织该区工信、环保、发改、市场监管、商务、国土、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的标准,建立分类处置台账,逐一登记备案,实行清单式管理。

明确治理标准,分类实施整治。洛龙区结合相关要求,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对环保手续不全而又不能完善手续的污染企业,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一律关停取缔;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不符合本地区产业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且有整合搬迁意愿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整合搬迁。在整治实施中,该区的工信、环保、发改、市场监管、商务、国土、住建、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督查工作推进小组,强化联合执法,配合镇(办事处)对登记在册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的标准,分类依法整治取缔到位。

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为强力推进“清零行动”,强化“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督查和考核问责,该区攻坚办联合该区工信局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区直相关部门对分管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导巡查,对不履职、不尽责,或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未按要求完成整治取缔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进行严肃问责。

此外,洛龙区为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压实责任,辖区镇(办)主要负责人还与区政府签订“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承诺书,承诺辖区“散乱污”企业彻底整治取缔到位,切实归“零”。

目前,经过近两个月的联合行动和合力攻坚,洛龙区186家“散乱污”企业已经取缔到位174家,12家企业实施了升级改造。在最近全省统一部署的跨区域环境污染防治交叉互查中,洛龙区在我市城市区中排名第一。 (苟华云 申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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