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66778866反映,第37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已落幕一个多月,可一些街头巷尾的公益广告,其内容仍是“喜迎第37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等,非常扎眼,还可能误导外地来洛游客。
昨日,记者就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走访核实。
市 民
内容过期,仍未撤换
9日,市民张先生在经过唐宫路时发现,部分路段两侧的路灯杆上,仍挂着印有“第37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欢迎您”字样的公益广告。张先生说,这些内容太“不合时宜”,早该更新了;端午假期,一些来洛游客还可能被这些公益广告所误导。
记者实地查看,发现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
走 访
此种情况,不是个例
那么,类似张先生反映的情况是个例吗?
记者在金谷园路上发现,道路西侧四五块施工围挡上,也张贴有“赏国色牡丹 品河洛文化”“第37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欢迎您”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在解放路上,记者还看到部分公交站的广告栏里,也有上述内容的公益广告。
后 果
损害形象,浪费资源
这些路段附近的一些商户告诉记者,这些内容早已过期的公益广告,牡丹文化节后也没有见人来撤换或清理,让人每次看到都感觉怪怪的,还可能误导不熟悉洛阳的外地人。
还有一些市民认为,这些内容过期的公益广告虽然好像只是一直没人顾得上管,但无形中影响着全市的形象,让人们觉得相关管理部门干工作有头无尾,“当初大张旗鼓地到处设置,过后却不记得及时撤换”。
据了解,第37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发布持续至5月10日,随后应调整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不知为何这些路段的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未如期更换。
“内容过期的公益广告至今未换,我认为这不仅给城市形象造成损害,而且浪费公益广告的发布资源,可能导致一些更加顺应发展节奏、更接地气的公益广告无处发布。”部分被采访的市民如是说。
记者 郭秩铭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