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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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0日 星期
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今年4月,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内设机构改革,成立12个检察业务部门,通过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更好地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这“四大检察”四轮驱动,进一步优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捕诉一体”履行好部门工作职责

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海霞介绍,第二检察部主要承担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案件,以及以上类别案件的相关业务指导。在管辖案件范围内,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复核、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并负责对基层院进行业务指导。

目前,按照“捕诉一体”改革要求,一个案件由一名员额检察官负责到底。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带领书记员开展工作,必要时可以由多名检察官组成专案组。可以说,这次机构改革对于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专业化建设水平具有里程碑意义。

做好新时代重大犯罪检察工作

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新时代重大犯罪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第二检察部坚持“稳”字当头、底线思维,扛牢政治责任,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将保核心、保重点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同时,严格规范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重大敏感案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案件指导,确保案件办理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

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市检察机关一是建立重大暴力恐怖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二是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三是严惩重点领域、特殊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坚决惩治妨害安全驾驶犯罪。针对近年大幅上升的醉酒驾车案件,第二检察部开展了专题调研,对该类犯罪执法司法现状、加大宽缓刑事政策适用力度可行性、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加强综合治理提出了有价值的法律政策建议。

同时,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平安河南建设,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积极配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重大敏感案件的快速反应、个案指导、释法说理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这是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诠释,检察机关只有在办理案件中才能发现问题,也只有通过办案才能实现法律监督。”王海霞介绍,第二检察部将继续推进重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完善监督途径和方法,切实防止案件“带病”批捕、起诉,确保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从源头上提升办案质量。在监督方式方面,既注重检察刚性监督,也积极探索检察建议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努力实现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

突出专业化。“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办案效能,对检察人员的业务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以“稳进、落实、提升”作为检察工作的总基调,做到稳中有进,扎实落实,实中有升。

依托“智慧检务”,落实“科技强检”。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与重大犯罪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利用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出庭及重罪案件多媒体示证系统等,提高重罪案件办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廉洁监督;严明干部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规定、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把党纪党规贯彻落到实处。

(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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