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4日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组织开展重点场所内、外环境及周边区域预防性消毒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6月17日和18日21时至22时,连续开展两次集中消毒活动。
二、重点场所
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公交停车场、宾馆酒店、学校、医疗机构等。
三、职责分工
本次活动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依法进行的原则。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市相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做好内部消毒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长途汽车站、公交停车场等场所开展内部消毒工作;洛阳机场、火车站分别负责做好辖区系统的内部消毒工作;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宾馆酒店开展内部消毒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内部消毒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内部消毒工作;城市管理及环卫部门负责做好各类重点场所外环境及周边区域的消毒工作;疾控部门负责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活动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主动作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科学组织。消毒区域、方法、技术、范围及消毒剂的使用等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共场所清洁消毒规范的通知》(洛疫情防指办〔2020〕35号)要求执行,做好防护,确保安全。
(三)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活动的指导督导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和通联,强化跟踪问效和督查督办,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
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