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洛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洛龙区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张智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2月9日下午,张智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石材经销商杜某某一箱五粮液白酒和两条中华香烟。2021年3月19日,张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物品予以收缴。
孟津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秦振会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0年10月7日至8日、10月9日至11日、11月28日至12月1日,秦振会先后多次驾驶豫CLN538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共行驶178公里,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2021年1月22日,秦振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予以收缴。
栾川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中队一分队临时负责人张朝阳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20年11月13日,张朝阳在处理户外广告设置问题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徐某某两条苏烟;2020年11月24日晚,张朝阳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徐某某安排的宴请和足浴。2021年3月3日,张朝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物品和资金予以收缴。
以上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缺失,特权思想作祟,置中央、省、市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收手、踩红线。
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警醒,筑牢思想防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新时代作风建设开好头、起好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作风、树新风,以更加清廉务实的作风,更好地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对清明节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创新方式方法,精准监督、严肃问责,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时永坡 张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