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洛阳·要闻
  
本版新闻列表

 
数字报刊平台
  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2021年9月13日 星期
严控总量频次 注重工作实绩 激励担当作为
我市统筹规范政府系统督查检查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 通讯员 徐会光)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市政府日前出台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系统督查检查工作统筹,要求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严格控制督查检查总量和频次,实行计划管理和授权备案,着力减轻基层负担,切实发挥好督查检查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倒逼广大干部真抓实干、担当作为。

“针对性不强、无实质性内容、起不到推动工作作用的督查检查一律取消!”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督查检查是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手段,用得好就能事半功倍、倒逼落实,用得不好不仅有损督查检查的权威性,还会加重基层负担、影响基层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从四个方面统筹规范政府系统督查检查工作,简言之就是四个“进一步强化”。

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计划管理。按照“能合则合、能减则减”原则严格进行审核把关,进一步核减总数、严控频次。年初,对各部门拟列入全市性督查检查计划事项的时间、对象、范围等进行统一规范。年末,对政府系统全年开展的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梳理总结。

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计划外统筹。对未列入年初全市性计划、因特殊工作需要临时开展的督查检查事项,以及各部门在本系统行业内开展的督查检查事项,经主管市领导同意并报备审核后方可实施。针对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紧急突发事件开展的督查检查事项,可边报备边开展。

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指导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及时跟进部门督查事项的实施情况,坚决整治执行有偏差、无特殊原因擅自更改、未经批准随意开展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重基层负担的现象。开展督查检查后要及时形成客观公正的督查报告。

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落实执行。未经批准,部门督查检查不得冠以市政府名义。未列入全市性计划、未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备案的督查检查不得面向县级政府开展。不得以调研指导之名行督查检查考核之实,不得以督查取代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得随意冠以督查、督察、督导等名义。对违规开展督查检查的部门,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在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列入减分事项。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百姓呼声 ≡

≡ 洛阳社区热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