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版:洛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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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 星期

当心以收藏品投资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


近期,一些打着收藏品投资旗号的非法集资活动相继被曝光,不法分子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应谨慎辨别。

●案例

刘某在南京市经营某文化用品公司,为吸引客户,该公司通过打电话,发放传单、礼品券等形式招揽不特定人员至公司,公开宣传所销售纪念币等收藏品市场升值空间大,投资可获得高额回报。刘某将纪念币等收藏品以进价3~5倍的价格予以销售,并以公司名义与投资者签订合同,承诺根据投资金额定期给予年利率15%的高额回报,合同期满后返还投资本金。

截至案发,刘某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2900余万元,所得集资款主要用于兑付投资者到期本息及维持公司运营等,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5万元。

●解析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的非法集资曾被公安部列入六类非法集资典型手段之一。”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收藏品市场日益升温,一些投资者想通过投资收藏品获得收益。在这样的情况下,个别不法分子假借收藏品投资的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迷惑投资者。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类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是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其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高价回购,引诱投资者购买。

●提醒

如何辨别此类非法集资陷阱?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因收藏品范围较广,品类不同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投资者在购买前应注意了解所购收藏品的基本知识,避免因盲目投资而使风险增大。同时,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深入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不要被高收益迷惑,以免受骗。 本报记者 戚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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