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以“三变”改革为抓手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通过推动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主要内容的“三变”改革,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各项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强村富民步伐,持续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三变”改革,核心在“变”,关键在厘清盘活乡村资源,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持续发展。今年,在2018年以来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我市又集中部署开展了“三清两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普遍核清了集体资产数量,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完成了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和股权量化,建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组织,规范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为“三变”改革奠定了基础。
土地是乡村振兴最宝贵的资源。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大框架下,土地制度改革始终处于核心位置,也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所在。对此,《实施方案》特别提出,要积极推进“三块地”改革,通过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及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举措,推动农地规模经营和土地资产增值。
在目标和节点确定上,《实施方案》明确,在今年300个村试点开展“三变”改革的基础上,明年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到2023年,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上,中心城区、环都市区、南部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占比分别达到85%、70%、60%。到2025年,中心城区、环都市区、南部地区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分别达到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规范、作用发挥明显,农民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明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经济社会更具发展活力。
本报记者 白云飞 通讯员 杜金涛 实习生 高浩 文/图
《实施方案》针对“三变”改革具体路径进行细化明确
●在推动资源变资产方面
重点探索将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作为入股资产,通过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开发经营,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
●在推动资金变股金方面
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把各级财政投入农村的发展扶持类资金及社会资金、金融资本作为村集体的股金,集中投入经营主体形成股权,按股份比例分享收益,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形成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在推动农民变股东方面
鼓励采取闲置土地入股、闲散资产入股、劳务入股等多种方式,使农民获得租金、挣到薪金、分到股金,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确保农民增收有保障、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