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李国胜)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开始第三批“洛阳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进一步挖掘优势资源,打造特色品牌,推动老字号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
申报“洛阳老字号”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品牌创立30年(含)以上,且持续传承发展至今;企业合法拥有或合法使用注册商标,不存在商标权纠纷;企业拥有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明显的中华民族特色,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有突出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有鲜明的洛阳地域文化特征等;企业合法经营,无违法记录,有良好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在一定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较好的社会贡献。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须于6月30日前,向所在地县级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具体可咨询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电话:63930762。
近年,我市不断推进“洛阳品牌”建设,目前全市共有“中华老字号”企业4家、“河南老字号”企业17家、“洛阳老字号”企业26家。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被认定为“洛阳老字号”的企业,将由市商务局印发认定文件并颁发证书和牌匾,推荐申报“河南老字号”。下一步,我市将围绕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不断挖潜提升“老字号”品牌,实施消费扩容提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