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下沉一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监督检查、落实问责,全力保障该县生态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压实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合监督模式,凝聚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协同监督强大合力,形成“党风室统筹协调,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督,乡镇纪委专项监督”的立体监督模式,确保不留死角。
深入一线监督,严肃执纪问责。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一线,靠前监督,先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河道排污、生态人居环境保护等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25条,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持续释放高压态势。
强化“治未病”举措,筑牢思想屏障。该县纪委监委将28个生态保护工作成员单位作为重点,先后谈心谈话6批次,开展警示教育4批次、以案促改2批次,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树立法治意识,打造出一支干净担当、忠诚履职的生态保护队伍。 (杨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