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双11”购物狂欢节,市处非办结合案例提醒广大市民,警惕以“购物全返”、投资“跨境电商”、“刷单高额返利”为名的电子商务类非法集资陷阱。
案例一:“购物全返”只是“黄粱一梦”
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近期办理了一起打着电商平台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受害人王女士经介绍在某电商平台通过先付款后返款的方式享受“0元购”,还能赚点零花钱。该电商平台的商品定价都在市场价5倍以上。王女士在开始的几单里,购物后不久的确收到了返款和10%的佣金,随后返款时间越来越长。最后,电商平台彻底不发货、不退款,于是王女士报警。案发时,全国众多投资人遭受损失。目前,检方已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案例二:投资“跨境电商”,6000多人被骗
前不久,广东警方破获一起以投资“跨境电商”为幌子的非法集资案。涉案公司宣称主要经营“优质低廉附加值高”的进口食品,以“互联网+”跨境电商的概念进行包装,承诺会员高额回报。涉案公司引诱投资者租一个网店,投资2年,声称可获得75%本金返还;然后再与投资者签订推广业务的合同,以二次招租的形式寻觅新的承租人……声称最后的年化回报率可高达137.5%。至案发时,共有6000多人被骗,涉案金额达20亿元。
案例三:以刷单为名非法募集资金,获刑3年
近日,杭州法院宣判一起以网络刷单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例。杭州姑娘小婷在网友林某的推荐下成为刷单手,在指定的网店刷“大额单”(购买万元以上商品),同时还投资了“转账单”,不经过网店、平台,直接转账到林某的个人账户,以期拿到每月4%的佣金。3个月后,小婷不仅未拿到佣金,还损失本金7万余元,随即报案。至案发时,受害人有100人,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杭州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
●分析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以电子商务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在这些案件中经常出现“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等字眼。比如“购物全返”类案件,犯罪嫌疑人虚增商品价格、套取平台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和高消费支出,并通过取现申请审核制度,形成资金池,进行“借新还旧”运作。而在网络刷单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隐瞒募集资金的目的和实际经营状况及无力偿还高额佣金的事实,使受害人错误相信并支付刷单的资金。至于投资“跨境电商”案件,则属于虚构项目事实,诱骗受害人投资,类似网上传销。
●提醒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要认清电商非法集资的三大套路:“炒作概念”“设立虚拟项目”“网上传销”。听到高利润时要多留心,通过政府网站,查询公司的真实信息,以及其是否具有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等。对于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亲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不要抱侥幸心理,盲目投资,以免落入圈套。
洛报融媒记者 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