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市仍有部分居民尚未完成参保缴费。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的“利民、惠民”作用,最大限度保障民生,实现“应保尽保”目标,我市将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在延长缴费时间内缴费的居民,享受医保待遇时会受影响吗?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介绍,在延长缴费时间内,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不设待遇等待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按相关政策执行。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式仍采取集中收缴与零散缴费相结合的方式。
洛报融媒记者 王博东 通讯员 黄丛魁 刘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