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贯彻落实新的《地名管理条例》,市民政局已按规定将住宅区、楼宇的命名及更名权限移交至我市住建部门。以后,我市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住建部门负责审批,相关业务可在市民之家1楼B区02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379-63363961。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对地名管理的对象进行了清晰界定,对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进行了再规范,规定“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批准”。(余子愚 关汶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