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正月某日。孝文帝元宏与群臣议论选拔官员之事:“高卑出身,各有常分,此果如何?”宰相李冲对曰:“未审上古以来,张官列位,为膏粱子弟乎,为致治乎?”元宏曰:“欲为治耳。”李冲曰:“然则陛下何为专取门品,不拔才能乎?”元宏曰:“苟有过人之才,不患不知。”李冲曰:“傅说、吕望(皆古之贤能),岂可以门第得之!”元宏曰:“非常之人,旷世乃有一二耳。”著作佐郎韩显宗曰:“陛下岂可以贵袭贵、以贱袭贱!”元宏曰:“必有高明卓然、出类拔萃者,朕亦不拘此制。有人言唯能是寄,不必拘门;朕以为清浊同流,混齐一等,君子小人,名器无别,此殊为不可。”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评介此事:“选举之法,先门第而后贤才,此魏、晋之深弊,而历代相因,莫之能改也。夫君子、小人,不在于出身世禄之家与布衣贫贱之别,虽魏孝文之贤犹不免斯蔽。故夫明辩是非而不惑于世俗者诚鲜矣!”
封建社会是“家天下”,围绕最高皇权,聚集着一批皇亲国戚、功勋家族的“贵人”,攫取朝廷重要官职,垄断国家经济命脉,子孙传承沿袭不绝;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发展为成熟的门阀制度:“士族免徭役,婚姻论门第;士庶之际,实自天隔。”而贵族子孙多为纨绔膏粱,身居高位而品行卑劣、才能低下,成为国家最大祸害。如西晋泰始元年(公元265年),十二月丙寅(十六日),司马炎即皇帝位,丁卯(十七日)分封皇族二十余人为诸侯王,授予他们在封地建立军队、自选官员的特权。又如北魏迁都洛阳(公元494年)后,孝文帝规定皇族元姓之下,功勋家族穆、刘、陆、贺、楼、于、嵇、尉“八大姓”为最高门第,享有世世代代做高官、免除赋税徭役的特权。
这种门阀制度是历史的倒退,由此衍生的腐朽透顶现象层出不穷,给国家造成了深重灾难。其中最为后世所不齿的丑闻,是南朝梁萧宏的所作所为。
南朝梁天监四年(公元505年),朝廷大军与北魏军相距于洛口(今安徽怀远附近)。梁武帝萧衍之弟萧宏一无所能,因皇亲之故封临川王、扬州刺史,任统兵元帅。军屯洛口,“器械精新,军容甚盛”,萧宏畏敌如虎,令军中“人马有前行者斩”。五年九月己丑(二十七日)夜,“洛口暴风雨,军中惊,(萧)宏与数骑逃去。将士求宏不得,皆散归,弃甲投戈,填满水陆,死者近五万人”。
萧宏才能低下但贪渎无度,在京城有数十处府第,放债时逼迫借债者把田宅或店铺作抵押,过期夺为己有。结果聚敛三亿多万钱,“每百万钱堆为一处,用黄色木片作为标志,每千万钱存在一间库房,挂一个紫色标志,共有三十多间”。萧宏如此盘剥百姓,甚至图谋行刺萧衍,而萧衍不但不惩处他的违法罪行,反而提拔为“中军将军、中书监”,后“又以本号行司徒”。
司马光以萧宏为例,无情鞭挞门阀制度的罪恶:“宏为将则覆三军,为臣则涉大逆,高祖(萧衍)贷(宽恕)其死罪可矣。数旬之间还为三公,于兄弟之恩诚厚矣,王者之法果安在哉!”
门阀制度是封建统治阶级贪婪本性的集中表现。消除这一弊端,只能是彻底埋葬封建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