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送爽,又是一年收获季。走进汝阳县付店镇石柱村,房前屋后、农家院落,金灿灿的玉米、个大肥美的香菇整齐摆放……石柱村通过以“清”促治、以业兴村,已发展成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两旺的富美村庄。
“现在村里大事小情公开,群众心里敞亮了,我们干工作也更有劲了……”说起村里的变化,老党员江建军对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小微权力运行织密监督网络的做法连连点赞。
乡村振兴建设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容易招来“蝇贪”“蚁腐”。洛阳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创新监督方式,紧盯基层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及时精准发现问题,推进专项治理,实现监督、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实现乡村振兴持续注入“廉动力”。
偃师区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以“常态+专项”的监督方式,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嵩县纪委监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工作权限等作出详细规定,制作《嵩县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工作手册》,画出村级各项工作流程图,列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帮助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找准履职尽责的着力点。栾川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书记的职、部门的责、乡里的情、村里的点、群众的利”5大重点,开展全过程监督。
洛龙区纪委监委创新应用“一码”监督智慧平台,对全区157个村(社区)的“三资”管理、“三务”公开、惠民资金等信息进行常态化、全周期公开,提升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该区社区干部感慨:“群众的疑虑少了,也越来越支持社区工作了。”
为强化警示震慑,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持续营造严的氛围。同时,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三访三查”行动、问题线索“清仓清零”行动、基层监督“正风清源”行动,严肃查处借乡村振兴之名搞项目谋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统筹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区纪委监委力量,采取走村入户到人的方式,访乡村,查政策措施落实及党员干部作风情况;访农户,查动态监测帮扶及惠民资金发放情况;访项目,查重点项目建设及后续管理使用情况。对在“三访三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监督检查室以集中反馈、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见效。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三访三查”行动,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1250个,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35个,处理处分174人,挽回经济损失132.37万元。
在“三访三查”基础上,市纪委监委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采取提级监督、片区协作、“室组”联动等方式,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按照“一权一清单,一单一流程”的要求,完善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规范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管住小微权力“印把子”。对“三资”规模较大、项目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信访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管理,守牢集体经济“家底子”。将推动移风易俗与建设“清廉乡村”相结合,深入开展“纠‘四风’、树新风”行动,蹚出乡村文明“新路子”。
洛报融媒记者 郭飞飞 通讯员 黄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