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洛阳市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洛创文指〔2023〕2号)文件要求,11月27日至11月29日,市创建办、市文广旅局联合相关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对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含乡镇)高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排名情况
1.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2.孟津区吉利街道办事处;3.涧西区湖北路街道办事处;4.西工区凯旋东路街道办事处;5.老城区道北路街道办事处;6.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7.孟津区会盟镇;8.涧西区武汉路街道办事处;9.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10.瀍河区瀍西街道办事处;11.孟津区麻屯镇;12.孟津区平乐镇;13.偃师区顾县镇;14.涧西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15.老城区西北隅街道办事处;16.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办事处;17.西工区洛北街道办事处;18.洛龙区安乐街道办事处;19.西工区唐宫路街道办事处;20.涧西区工农街道办事处;21.老城区西南隅街道办事处;22.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23.孟津区朝阳镇;24.涧西区郑州路街道办事处;25.偃师区高龙镇;26.伊滨区李村镇;27.瀍河区五股路街道办事处;28.偃师区大口镇。
二、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关于印发洛阳市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洛创文指〔2023〕2号)文件要求进行奖罚:
(一)对考核排名前六名的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孟津区吉利街道办事处、涧西区湖北路街道办事处、西工区凯旋东路街道办事处、老城区道北路街道办事处、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通报表扬。
(二)给予考核排名靠后的偃师区大口镇、瀍河区五股路街道办事处通报批评。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受批评单位能够鼓足干劲、迎头赶上,为我市高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高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得到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希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我市各职能委局、县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创建常态化工作进行监督,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反复整治仍然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进行监督和举报,市创建办将问题列入考核负面清单。
举报电话:63900516
市创建办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