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农民工“讨薪剧”在一些地方再次上演,“讨薪难”成了一种顽症,年年治理年年有。近日我市召开会议,研究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强调依法治欠、依法清欠,笔者深表赞同。治理讨薪难,就应该依法给“老赖”念紧箍咒,让他们不能赖、不敢赖。
首先是让“老赖”不能赖,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使农民工工资有保底钱。凡是来洛承包工程的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工资保障金,然后才能参与工程竞标,工程总承包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二次发包项目后,分包商、施工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商也要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工程发生欠薪问题,政府就动用工资保障金给工人发放工资,使农民工讨薪不再难。
其次是让“老赖”不敢赖,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惩戒机制,使工程承包商守底线。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实名曝光,公开晒“老赖”,并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禁止其负责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高消费,对于情节严重的,限制其在洛承包工程,直至将其清除出洛阳建设市场。
打击欠薪行为,惩治“老赖”,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起不能赖、不敢赖、赖不起的长效机制,形成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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