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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7日 星期

我市建立重点工作五大推进机制
列入台账,限时办结;办不了必须报告;重大要情随时专报;
专项例会专题研究;提示两次仍完不成任务,启动效能调查


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 通讯员 古松辉)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持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和工作效能,近日,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及考评制度》,建立台账制度、报告制度、督办制度、推进例会制度、提示通报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明确了考评办法和对考评结果的运用。

■台账制度。对列入台账的项目内容,明确牵头市级责任领导、承办责任单位、具体内容、工作标准、时间节点等,限时办结。

■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在推进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分管市领导汇报,经分管市领导协调仍不能解决的,要在一周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具体原因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督办制度。重大要情可不限时间随时专报,以便于市委、市政府随时掌握情况、做出决策。同时,对于由市级领导分包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将进展情况和督查情况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示。

■推进例会制度。对于关系全市工作大局、特别重大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根据需要,建立专项工作推进例会专题研究予以推进。专项工作推进例会由分管市领导负责主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集中解决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提示通报制度。每月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内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评,对未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或未达到完成标准的,向市级责任领导发工作提示函,对承担工作的责任单位发工作督办函;每月对各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推进较慢的单位列入考评扣分项目;对两次发出工作督办函仍未按进度完成任务的,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廉考评制度》启动效能调查,实施问责追究。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推进考评结果,将按一定权重纳入年度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综合考评、市直部门工作目标综合考评范围,并作为干部勤廉考评、奖惩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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