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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7日 星期

清理规范优惠政策 深化户籍改革
李柳身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相关措施

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招商新政

拼环境拼服务

不拼优惠政策

会议集中学习了国务院、省政府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文件,研究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根据相关要求,纳入此次清理规范范围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是指,2014年12月1日以前各地和有关部门在起草的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区域政策等规范性文件中规定,或者以签订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或会谈纪要等方式约定,以及以“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方式确定,对特定企业及其投资者、管理者等实施的税收等现行优惠政策,或对辖区内部分区域实施的有别于其他区域的现行财政收入分配政策。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尽快摸清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或执行的现行税收等优惠政策底数,特别要对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或会谈纪要,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没有遗漏。要坚决取消违反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逐步规范其他优惠政策,减少政府对市场行为的过度干预。要以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评估和退出机制、清单制度、举报制度、考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实现优惠政策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会议强调,要转变招商引资思路,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以此吸引投资和留住企业。

户改提速

落户条件放宽

不再以户口论身份

会议强调,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洛阳必须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加快脚步,进一步放宽来洛落户条件,基本公共服务享受门槛就低不就高,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基本服务均等化。

会议强调,要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一元化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要全部放开中心城区以外城镇(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落户限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稳定经济来源的,均可迁入。

会议决定,进一步放宽中心城区户口迁移限制条件:

——凡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和公益事业的人员,以及通过购买、继承等途径获取合法房产权的个人,准予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取消身边有子女的父母投靠我市子女入户限制;取消投靠父母入户子女的年龄限制;对因赡养或抚养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依无靠的残疾人需迁入户口的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核和公证机关公证,赡养或抚养关系确实存在的,准予办理入户手续。

——城市区放开毕业生入户的学历限制,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实行自愿落户。

——在城市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人员,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准予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会议强调,户籍制度改革关系到群众的切实利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积极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行户口一元化登记后,各部门要对按户口性质区分的政策进行清理和修订,不得以户口性质为行政管理条件。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和“冻结”户口。

会议还研究了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强调,国有资产管理要从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将取消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要求的产业,要加快调整退出,资不抵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应通过破产关闭退出。

根据市委《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有6项整改事项由市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牵头组织实施。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6个专项督导组,明确了牵头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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