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客到境外旅游,大多享受过购物退税。今后,境外游客在中国购物,有望享受同样的待遇——日前,《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发布,在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业内人士表示,退税政策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入境旅游的发展。
全国范围内启动离境退税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
去年11月底,市民唐晓佳和家人一起跟团参加了欧洲游,途中购买了一些化妆品,并在商场填写了退税申请单。回国时,唐晓佳在机场的退税窗口,凭护照、购物发票、退税申请单办理了退税手续,享受到了现金退税。“我买了1400欧元(约合1万元人民币)的化妆品,退税约150欧元。”唐晓佳说。
河南科技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高延军表示,目前,国内仅海南省在2011年开展了离境退税试点。此次财政部发布《公告》,标志着离境退税政策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根据《公告》,能享受退税优惠的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内地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要成功申请退税,需满足四项条件: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公告》规定的退税率为11%。
有利我市入境游市场发展
市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洛阳市旅游情况分析》显示,2013年,我市共接待外国及港澳台游客70.05万人次,旅游创汇2.03亿美元,人均每天花费203.81美元。除去港澳台地区,我市共接待入境游客48.8万多人次。
“外国游客来洛,一般买的是具有文化特色的商品,比如唐三彩、牡丹系列纪念品、字画等。”负责接待入境团队的导游刘燕告诉记者,去年9月,她接待了一个10多人的法国旅行团,其中一些游客在洛购买旅游纪念品就花费上千元,这说明洛阳的特色旅游商品对于国外的消费者还是有不小吸引力的。
“近几年,来洛旅游的境外游客逐年增加,如果实施离境退税政策,会进一步推动国外游客消费,有利于入境游市场发展。”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国家如果扩大离境退税城市范围,可能会优先选择北京、上海等入境旅游热门和经济发达城市,随着近年洛阳国际知名度不断提高,影响力不断增强,未来这一范围有望扩大至洛阳。 本报记者 戚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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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申请离境退税
申请离境退税城市,首先要建立有效的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并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提交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条件,经以上三部门审查通过后,将公布纳入离境退税政策范围的地区名单和实施日期。
离境退税均由退税代理机构统一办理,退税代理机构由省级税务部门和财政、海关等相关部门引入竞争机制产生。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正在制定退税商店的相关标准,符合条件的商店报经省级税务部门备案即可。 (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