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台北1月23日电 台北地方检察署23日以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是洗钱共犯,依照涉嫌洗钱罪起诉陈水扁。
与陈水扁夫妻相关的司法判决资料显示,在陈水扁担任领导人期间,前台北国际金融中心(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以友人名义向吴淑珍行贿1000万元新台币的支票。吴淑珍再通过友人、胞兄的账户提现。台湾高等法院在判决时认定,陈水扁也是洗钱共犯,因此要求检方重查。
目前保外就医中的陈水扁在接受检方讯问时称:“是我老婆干的,我不知道。”吴淑珍则以健康状况不佳为由,拒绝接受检方讯问。
陈水扁在任内曾爆发多起贪腐弊案,2008年5月卸任半年后,即因涉嫌公务机要费贪污、洗钱等重罪被收押,后因龙潭购地弊案、陈敏薰买官案受贿等,被合并判刑20年,入监服刑,但现在仍有多起案件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