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我市投资的某外地企业,给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送去了一面锦旗。“法院帮我们公司股东达成调解协议,缩短了公司明晰股权的时间,促进了我们公司的正常运转。”该企业负责人王女士说。
去年9月,为落实市委提出的“开放招商、服务企业、优化环境”重点工作,市中院率先在全省中级人民法院中专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截至目前,该审判庭已办结案件30起,审限内结案率100%。
6年股权纠纷,法院一天化解
蔡某、丁某、叶某等人早年到我市投资经商,成立了一家公司。2008年,几人产生股权纠纷,一直未能解决。1月5日,蔡某等人矛盾激化,互相将对方起诉至市中院,希望通过诉讼来明晰股权。
“1月12日,本着公正、快办、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运转的原则,我们为当事人讲解了诉讼程序以及案件判决后可能引发企业分裂的后果。”该庭法官关若泰说,他们通过说理、讲法,希望各方当事人立足和解,为公司发展减少困难。
当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各方当事人本着为企业长远发展的想法,达成调解协议。
公正高效化解纠纷,为企业排忧解难
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后,在办案中突出公正、效率和服务,本着“调解为先”的原则解决纠纷,避免企业因诉讼影响正常运转,为来洛投资的企业排忧解难。
“我们的职责就是保护我市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投资环境,为来洛投资的企业提供方便、快速、优质的法律保障,让客商安心投资创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保政说,该庭已受理此类案件170余起,首批受理的30起案件已全部办结,审限内结案率100%,调撤率67%。
从目前已办结的30起案件来看,资源权属纠纷类案件有2件,优化投资环境类案件有28件。在优化投资环境类案件中又以合同纠纷居多,达11起;借款纠纷有5起。
签订合同要规范,避免纠纷久拖不决
关若泰介绍,买卖合同纠纷和借款纠纷多,与近年中小企业发展迅猛分不开。这些企业资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机构融资出现困难的情况下,转而从民间筹措资金,借贷手续往往不完备。
“借贷双方多是熟人,基于相互信任或者顾及情面而不写欠条,或还款时不及时收回欠条,或欠条过于简单,没有利息、借款期限等方面的明确约定,这些都是纠纷隐患。”关若泰说,合同订立不完善很容易产生合同纠纷。
关若泰建议,企业经营者在丰富专业技术知识的同时,还应学习经营和订立合同方面知识;签订合同时要规范,注意条款的规范性,避免在理解上产生分歧;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解决,避免纠纷拖得太久影响企业的发展。
本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