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小蕊 通讯员 赵长青)记者昨日从市工信委获悉,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2家单位被确定为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试点期为3年。
根据要求,试点单位将以提升碳管理能力为核心,以推进低碳发展政策综合集成和制度创新为重点,以可复制、易推广为基本要求,开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新。未来,试点单位将力争在体制机制建设上取得重大突破,为本地区乃至工业行业低碳转型发展探索有益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切实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同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对园区相关的资金、政策、项目等给予倾斜,积极推动出台扶持园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创造良好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