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3天。
上半年,我市PM10浓度均值为136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PM2.5浓度均值为82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
【主因】 产业结构偏重,工业布局不合理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大气污染来源主要是扬尘污染、燃煤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工业污染和社会生活污染。
“自然环境、产业结构、工业布局等因素,影响我市空气质量改善。”该负责人说,我市是典型的“锅盖下的城市”,整个市区属于盆地,三面环山,空气流动性差,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产业结构偏重,火电、水泥、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规模较大,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仍然是支柱型产业,工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工业布局不合理,不少电厂集中在城市周边30公里范围内,根据风向,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电厂是城市区电厂及新安县电厂、偃师市电厂。
【对策】 实施多项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年以来,我市以“减少燃煤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降低扬尘污染、控制车辆污染、整治生活污染”为主线,以专项攻坚战的形式,对污染大气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施整治。
实施燃煤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省政府要求我市完成4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治理,拆除城市区5台燃煤锅炉。我市计划完成28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治理,拆除城市区22台燃煤锅炉,目前已完成12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治理,已拆除13台燃煤锅炉。
实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省政府要求我市9家非电企业完成工业废气提标治理。我市计划69家非电企业完成工业废气提标治理。截至目前,我市56家非电企业完成工业废气提标治理,9家正在进行治理,4家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省政府要求我市完成4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我市计划完成1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7个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6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省政府要求我市淘汰14612辆黄标车。我市计划淘汰剩余的20414辆黄标车,目前已淘汰黄标车10506辆,完成市定任务的52%,完成省定任务的72%。
【再发力】 开展大气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省里要求,今年我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超过190天。要完成这一任务,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巨大。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坚持全面治理,将开展大气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污染大气的工业点源、机动车线源、扬尘等面源污染开展集中整治;坚持从严管理,凡发现排污单位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问题,首先检查监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逐级传导压力,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市领导包片督导、专项机构专职督查、主管部门行业巡查、驻地政府一线检查的督查机制,采取经济、行政手段实施奖惩,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此外,我市将继续每月对各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黄标车淘汰、露天烧烤治理、城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排名第一的,市政府奖励50万元;对排名倒数第一的,实施财政扣缴100万元。
本报记者 高峰 通讯员 翟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