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洛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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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 星期

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延长至63周岁


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赵硕 通讯员 端木皓凡 崔小伟)近日,洛报融媒记者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获悉,为适应社会劳动力资源变化,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延长至63周岁。

截至2025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的女性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满60周岁的男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可自然延至63周岁,不必办理重新执业相关手续。

2025年1月1日前,年满55周岁的女性出租汽车驾驶员、年满60周岁的男性出租汽车驾驶员,如需继续执业须重新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且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办理。

● 报名:驾驶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到洛阳市出租汽车考试报名点报名,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接受公安机关背景核查。

● 体检:背景核查符合条件的,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体检。

● 考试:驾驶员携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到洛阳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中心参加区域科目考试,合格后可领取从业资格证。

报名电话:0379-63766968。地址:西工区邙岭大道与衡山路交叉口,立兴培训中心。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城市公交所提醒,若要成为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者职业禁忌证;

● 年龄不超过63周岁;

●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机动车驾驶证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 无暴力犯罪记录;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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