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春天,我当电台主持人的梦想破碎,内心十分郁闷。朋友打来电话,建议我尝试一下婚礼司仪的兼职工作,一来这份工作和电台主持人还有着丁点儿的联系,二来又能赚点零花钱,我欣然接受。
这家婚庆服务公司只有二三人,老板是一个中年女人,有关婚礼司仪的技巧她只告诉我一个词——忽悠。比如我还没大学毕业,见了顾客我得说自己做这行已多年,现在都开宝马了,如此等等。倒是最后的合同契约让我有些猝不及防,我的义务真是条分缕析,我的权益保障却含混不清,本不想画押,但在她的软磨硬泡之下,终究缴械投降。
没想到第一笔生意来得会那么快。在一个商住小区,见到了我的第一位“衣食父母”。那天,我的穿戴甚为“嘻哈”,特大号的白色T恤、宽肥的裤子,鼻子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弧线还是最流行的。
女主人很随和,最后她有一个要求,她希望婚礼能办得传统点,除了她和新郎会穿得比较中式外,作为婚礼司仪的我最好也能穿唐装。可能是急于拿到订金,我旋即应承下来。
还没走出女主人的家,老板的短信和电话就快让我的手机爆炸了,当我如释重负地把钱交到老板手里后,说了女主人的服装要求,老板满口答应。
之后的几天,我窝在寝室,在网上搜寻着婚礼司仪的台词,胡乱拼凑着,然后高声朗诵着,给同寝室的哥们儿演练了几遍。
婚礼举行的当天早上,我向老板讨要唐装。老板的回答是公司唯一的唐装被另一位司仪拿走了。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她的公司根本没什么业务,好不容易做一宗生意,怎么能把钱冤枉地花到服装配置上呢!沉默许久,我说我不干了。老板不紧不慢地拿出合同,指着其中一款回应道,有种你试试!上面赫然写着:如若砸场,酌情给予公司经济赔偿。等我缓过神来,老板又和颜悦色地说,小伙子,好好干吧,我相信你的实力。我感觉被狠狠抽了一个耳光后,又被人用热毛巾敷了敷。
在赴婚礼的路上,台词在我脑海里了无踪影,倒是把大学生活如同电影般过滤了一遍,黑白胶片中岁月的斑驳依稀可见。
我刚进女主人家门,美丽的新娘劈头就问,你怎么没穿唐装?我蒙了。后来的仪式,真的砸了,完全没有了节奏,我甚至念错了新娘的姓氏。短短的十几分钟,加上先前几个小时焦灼的等待,恍如隔世。仪式一结束,我没喝喜酒,没要酬金,没和任何人打招呼,甚至没坐电梯,径直冲下了十几楼。
接下来的几天,我惶恐不安,生怕那对新婚夫妇来找我。
时至今日,那对新婚夫妇也没来找我的麻烦。我依然保留着女主人的手机号码,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对她说声抱歉,我只有在心里默默地为他们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