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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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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市领导的幌子经商办事,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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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21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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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市领导的幌子经商办事,严查!
我市近日下发通知重申严防利用领导干部名义经商办事
  本报讯 近年来,有关某些人打着领导的幌子行骗的报道经常见诸报端,今后,这种骗子在我市将无立足之地。

  据介绍,近几年来,我市采取许多措施,禁止利用领导干部名义经商办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打着领导旗号经商办事的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严防利用领导干部名义经商办事的通知》,要求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利用领导干部名义经商办事等腐败现象。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凡发现打着市领导旗号或以市领导名义,声称为市领导同学、朋友、亲戚等,要求办事或为经商办企业开绿灯的,要一律予以拒绝,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同时,《通知》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受理和查处以市领导名义要求经商办事情况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人以市领导名义要求经商办事的,应立即向领导本人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市纪委、市监察局,情况严重的,要迅速通知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以市领导名义要求办事的公务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教育处理;对以市领导名义要求办事的社会其他人员,由其他组织进行处理;对以市领导名义进行诈骗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不能执行上述规定上当受骗,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必须责令纠正,并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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