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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洛阳两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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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济环境 促进经济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洛阳市 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建立长效机制 改变城市面貌
改造河岸坡度 消除安全隐患
挖掘民间艺术 传承传统文化
污染,不能转移到农村去
撑起城乡居民医疗保护伞
“两会”声音
图说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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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两会”民生话题
污染,不能转移到农村去
  ■相关背景:

  国家环保总局编制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用1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遏制农村环境污染加剧趋势,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目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增大,农村环境质量有所下降,这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两会”热议:

  市政协委员王占锁说,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日益加大、农村基层干部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等诸多因素影响下,污染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城市区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的同时,我们不应该放松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

  如何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怎样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王占锁委员提出了建议:一是建立起绿色GDP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各级政府环保工作的考核;二是提高广大农民、基层干部的环保意识;三是健全企业准入制度,防止引进污染企业;四是强化对企业排污的日常监管;五是坚持工业企业适当集中原则,有条件的区域可规划建设工业集中发展区,实施集中治理。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忽视,我们决不能走城市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列席人大代表、市环保局局长李双流认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加大投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李双流说,凡是城市不允许存在的污染企业,同样也不能到农村落户,那怕是落户到山沟等偏僻地带也不行。对污染进行治理必须实行同等原则,要加大对乡镇工业环境的管理力度,对环境治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完善;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对无污染处置设施的项目坚决取缔;对当地群众反映强烈、不能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环保部门一旦发现将依法予以取缔。

  一些地区由于长期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以及用污水灌溉,使污染物在土壤中大量残留,造成农作物减产和农产品质量下降,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对此,曲焕平、姜安立等代表认为,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各地要建立政府领导、环保协调、部门分工、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农村环保科技人员的培养与引进,研究制定畜禽养殖污染和农药、化肥、农膜污染防治等具体措施,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完善的政策和人才支持。

  ■政府声音: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严禁污染企业和城市污染物向农村扩散,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今年,我市将以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处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中小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将开展污染源普查、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土壤污染调查,进行有针对性的污染整治。同时,我市将按国家有关要求正式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本报记者 李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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