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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能是: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维修基金的收缴、存储、保值增值、监督和管理。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所有,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洛阳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承诺:1.办理维修基金缴纳,事项要件齐全者,当天办结; 2.企业申报要件不全,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所缺少要件,并启动“先办、后补、再发”倒流式工作流程,待企业送达缺少的要件后,即刻交付办理结果,不让企业跑第二趟。3.购房人可到行政服务大厅或房产交易大厅缴纳,维修基金办理资料齐全者,立等可取。
维修基金办理程序:
一、开发企业办理房屋销售预售许可证预缴维修基金需提供资料
1.法人登记证(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下同)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中标通知书(含价款)
4.规划总平面图
二、开发企业办理房产大证前缴纳维修基金需提供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书(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下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竣工总平面图
6.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7.预售许可证
8.维修基金预缴收据
9.房产测绘图
10.资质证书
11.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业主办理商品房维修基金需提供资料
1.业主身份证(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下同)
2.购房合同
3.购房发票
4.办证通知单
5.补充协议
四、业主办理经济适用房维修基金需提供资料
1.业主身份证(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下同)
2.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3.经济适用房购房发票
4.经济适用房办证通知单
5.补充协议,或者提供经济适用房界定卡
地址:西工区九都路房产交易中心六楼
咨询电话:63362906 6336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