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隶属于市房产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市房产一、二级市场的管理,对房地产经营、交易进行指导监督,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发布房产信息,展示市场行情。主要职能:
1.房地产转让管理。包括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房产赠予、房产继承、房产交换、房产分割等手续的审查、审批。
2.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包括审查开发商的期房预售条件,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查开发商的现房销售条件,发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办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房地产按揭登记管理。包括商品房、二手房按揭登记和按揭注销登记。
商品房交易(办证)
办事程序:
缴纳税费—— 受理——审核——录入——归档
申报材料:
一、商品房
1.商品房办证申请审批书;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发票办证联;
4.售房办证通知单;
5.商品房销售卡;
6.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私章;
7.契税完税证;
8.维修基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如合同约定与产权部门实测面积不符,需补充协议原件;
10.分户图纸两份;
11.如本人不能到场,须提交委托书。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二、经济适用房
1.经济适用房办证申请审批书;
2.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3.经济适用房销售卡;
4.购房发票办证联;
5.售房办证通知单;
6.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私章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7.契税完税证;
8.维修基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产权界定卡;
10.如合同约定与产权部门实测面积不符,需补充协议原件;
11.分户图纸两份;
12.如本人不能到场,须提交委托书。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三、房屋拆迁
1.房地产兑换申请审批书;
2.原房屋所有权证书;
3.拆迁协议书、拆迁赔偿计算表;
4.维修基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私章;
6.如合同约定与产权部门实测面积不符,需补充协议原件;
7.购房发票办证联;
8.契税完税证;
9.分户图纸两份;
10.如本人不能到场,须提交委托书。
注:单位购房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及单位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法院强制执行、拍卖
1.商品房办证申请审批书;
2.判决书复印件;
3.裁定书原件;
4.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
5.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私章;
6.法院经办人执行公务证复印件;
7.拍卖成交确认书;
8.法院拍卖委托书复印件;
9.拍卖公告;
10.维修基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11.契税完税证;
12.评估报告原件;
13.如合同约定与产权部门实测面积不符,需补充协议原件;
14.分户图纸两份;
15.如本人不能到场,须提交委托书。
注:单位购房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及单位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63363618
责任科室:交易二科
二手房交易
办事程序:
验证——受理——现场勘测——审核——缴纳税费——发证——归档
申报材料:
一、买卖
1.房屋所有权证;
2.买卖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章;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私章。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二、赠予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予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章;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私章;
4.赠予公证书。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三、继承
1.房屋所有权证;
2.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章;
3.继承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私章;
4.继承公证书。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四、互换
1.互换双方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章;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私章。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分割
1.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章;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私章;
4.房产分割公证书;
5.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公证书、调解书、判决书。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注:以上若为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界定卡(无界定卡需提交结婚证或未婚证明)。若为共有房屋,需提交共有权证。
六、单位产交易
1.房屋所有权证;
2.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买卖房产的文件(股份制企业需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集体所有制企业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单位营业执照及代码证复印件;
4.经办人介绍信及身份证、私章;
5.付清房款凭证。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七、法院强制执行、拍卖
1.房屋所有权证;
2.判决书复印件;
3.裁定书原件;
4.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5.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章;
6.法院经办人执行公务证复印件;
7.拍卖成交确认书;
8.法院拍卖委托书复印件;
9.拍卖公告;
10.评估报告。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63361698
责任科室:交易一科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办理
办事程序:
领取填写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提供办证所必备的资料——现场勘查——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
一、预售证需提交材料:
1.年审、年检资质;
2.营业执照;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工程施工合同;
6.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7.商品房预售方案;
8.投入资金证明;
9.工程进度达到形象进度的1/2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证明文件。
二、销售证需提交材料:
1.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 营业执照;
4. 房屋所有权证;
5. 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证明;
6. 物业管理落实情况证明;
7. 拆迁安置落实证明。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63363961
责任科室:市场科
房产按揭登记
办事程序:
申请填表——受理登记 ——缴纳规费——审批——结案归档
申报材料:
一、商品房按揭登记
1.抵押登记申请表;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 销售卡;
4. 银行借款合同;
5.洛阳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6. 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预付房价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转按揭申请表(现房)。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二、二手房按揭登记
1.抵押登记申请表;
2.买卖契约;
3.借款合同;
4.洛阳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5.转抵押申请表;
6.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首付款进账单复印件一份。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63363959
责任科室:按揭科
办公地址:
商品房交易大厅:纱厂南路33号房地产大厦3楼
二手房交易大厅:九都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北角房产交易中心2楼
投诉电话:63363903